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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1855次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国家对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帮扶政策,规范就业创业补助的申报与资金使用,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 2022 ]13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2024届毕业生,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即可

(一)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 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 残疾毕业生;

(五) 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六) 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同时具备多重身份的,不得重复申报,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截至时间

凡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资料收集时间截至2023716日,过期后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

1. 填写《成都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在背面复印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有效期为2024年5月31日前

2. 学生本人(社保)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要签名及留下联系电话,且确保社保卡银行储蓄功能已激活)。

3. 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注: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以上资料即可。

4. 补贴申报类型为: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的,除了提供以上申报材料外还需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 2022 ]138号)文件要求,提供支撑材料。

注:以上资料一式一份

(三)资格审核

就业指导处收到申报材料后,结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在学院官网及张贴栏进行公示七日,报送大邑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四)资金发放

    因考虑到部分同学要提前参加实习,经大邑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同意我校提前受理学生申报事宜,但经费拨付仍按规定时间进行。预计在2024年春节后至毕业前发放到学生指定账户,同时学校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专款专用,具体到学生账户时间将根据大邑县财政拨款时间而定。

四、工作要求

(一) 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做好申报学生信息汇总花名册(附件2)6月16日前交就业指导处。

(二) 各学院在2024届毕业生中广泛宣传,严格审查申报毕业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防止漏报、虚报。如发现支撑材料弄虚作假的,学院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 0825-7999277

特此通知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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